《生命的意義》(十)

古希臘及古羅馬哲學家認為:
未經反省檢討的生命是沒有價值的生命。
The  unexamined  life  is  not  worth  living.
( Socrates )
經過反省檢討的生命,才可以死而無憾。
Not  how  long,  but  how  well  you  have  lived
is  the  main  thing.
( Lucius Annaeus Seneca )
人只要懂得如何活得好,生命其實已經有足夠的長度。

Life,  if  well  lived,  is  long  enough.
( Lucius Annaeus Seneca )

承接古代的思想,現代思想家亦有相似的說法
Some  people  die  at  25
and  aren’t  buried  until  75.
( Benjamin Franklin )
The  tragedy  of  life  is
what  dies  inside  a  man  while  he  lives.
( Albert Schweitzer )
Death  is  not  the  greatest  loss  in  life.
The  greatest  loss  is  what  dies  inside  us
while  we  live.
( Norman Cousins )

[ 切勿有先入為主的假設 ]

生與死是共同存在的概念。
《生命的意義》(二)   開始,
筆者嘗試從死亡開始探討生命的意義。
筆者指出死亡不會提供生命的意義,
死亡這個事實只會產生兩種反應:
1. 令恐懼思考的人逃避或延遲面對死亡。
2. 刺激喜歡思考的人去反思時間和生命的寶貴,
引導、催促及鼓勵他們作出個人生命意義的反思。

如何問問題絕對是重要的。

The  greatest  challenge  to  any  thinker
is  stating  the  problem  in  a  way
that  will  allow  a  solution.
( Bertrand  Russell )

A  problem  well  stated  is  a  problem  half  solved.
( Charles  Kettering )

如果有人提出這條問題:「生命的意義是甚麼?」
那麼我們首先就需要分析這條問題。
1.  問題是否假設了生命必然有意義?
2.  問題是否假設了所有人都應該有生命的意義?
3.  問題是否假設了所有人都應該有同樣的生命意義?
問題往往反映出問問題的人思想上混淆不清,
或者思想背後有一些先入為主的假設,
或者甚至是想用問題來誤導讀者的思考。

其次,我們要研究一下「意義」究竟是甚麼。
意義的涵義包括兩個特徵:

其一,是意義一定是主觀,是由個人內心生出的。
生命的意義需要親力親為,自己去追尋和賦予。
由外強加於己者是教條,是規則,是命令,是制度,不是意義。

其二,是意義因人而異,有其獨特性,
因為人各有不同的智慧、天賦、興趣、慾望、抱負。
相信輪迴的人甚至認為人各有不同的業力,
有上一生人未完成的理想,上一生人未盡的責任,
所以今生人需要繼續完成理想,要承擔未盡的責任。

Life  is  without  meaning.
You  bring  the  meaning  to  it.
The  meaning  of  life  is
whatever  you  ascribe  to  it.

Being  alive  is  the  meaning.
( Joseph Campbell )

…what  we’re  seeking  is  an  experience
of  being  alive,  so  that  our  life
experiences  on  the  purely  physical  plane
will  have  resonances  without  own
innermost  being  and  reality,  so  that  we
actually  feel  the  rapture  of  being  alive.
( Joseph Campbell )

換言之,如果要用意義這個名詞的話,我們就應該說:
「生命沒有既定的意義」,
所以每個人都要因應客觀的環境和個人的條件,
去探索出適合自己的答案。
再清晰地說,就是
1.  除了生存和生殖之外,並非所有人都有其他的生命意義。
2.  根本就沒有全人類共同的「生命意義」,
3.  沒有從外而來強加於全人類身上的「生命意義」,
4.  只是部份人類有可能會找到他們之間共同的「生命意義」。
一般來說,
1.  家境越好的人,選擇就越多。
2.  才能越高的人,選擇就越多。
3.  運氣越好的人,選擇就越多。
4.  智慧越高的人,選擇就越好。

所以凡是說到「生命意義」就一定是「個人的生命意義」。
別人的選擇可以作為參考,但並不一定適合於自己。
路依然要自己去走,無法假手於他人,
因為每一個人的一生都必須自己去經歷,
如何活得精彩,沒有人可以替自己回答。
用存在主義的說法,我們就像被拉上舞臺的演員,
沒有劇本提供,必須自己去寫劇本。

所以如果沒有先入為主的假設的話,問題就應該這樣問:
「你找到了個人的生命意義嗎?」

值得強調的是,個人的生命意義並非甚麼大不了的事,
並非甚麼高不可攀的概念;
個人的生命意義實際上就好像「我的志願」一樣。
個人的生命意義亦往往與道德無關,
喜歡戰爭的人也許輪迴多世都是一個喜歡戰爭的人,
站在某些宗教哲學的立場,
他們只不過是「率性而為,順應自然」而已。

We  understand  that
the  unexamined  life  is  not  worth  living,
but  is  the  examined  life  worth  living?
The  answer  all  depends  on  the  personality
and  how  a  person  is  going  to  examine  his  life.

問題當然是在於「甚麼是經過反省和檢討的生命?」
一個人如果沒有起碼的智慧,欠缺思考和深刻反省的能力,
即使有閒暇,亦未必能夠「認識自己」。
不懂得需要鍥而不捨地追求「道/真理/智慧」的人,
不懂得需要內省和自我批判的人,不「認識自己」的人,
對自己真正的興趣固然無法作主,
對自己的思想亦往往無法作主,只能夠隨波逐流,

所以就難以反省和檢討,找出自己生命的意義。

Of  all  people  only  those  are  at  leisure
who  make  time  for  philosophy,
only  those  are  really  alive.
( Lucius Annaeus Seneca )

特別誇張生命意義的哲學家會提出「自殺」這個課題,
目的就是指出人類需要思考生命的意義。
如果人始終會死,如果人只是為了生存才活著,
那麼活著就是空虛,為甚麼還要生存?
我們可以這樣回應:
如果說吃之後不久就需要拉,為甚麼還要吃?
生存和生殖就是生物存在的意義,
為甚麼我們要假設所有人都有起碼的智慧?
為甚麼我們要假設
「個人的生命照著自己的意願來運作,才算是正常;
不照著自己的意願來運作,就是無聊和荒謬」?
為甚麼我們不能夠接受有一些人活著就只是為了生存?
為甚麼我們不能夠接受有一些人就是恐怕死亡,總是無法放下?

Joe Martino《Change starts within》

Maria Popova
How to Avoid Work:
A 1949 Guide to Doing What You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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